永嘉孤火

永嘉孤火

作者: 花坛与此夕

穿越重生连载

《永嘉孤火》中的人物任旻任嘉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穿“花坛与此夕”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永嘉孤火》内容概括:新作品出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希望大家能够喜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2026-03-17 04:03:08
初逢乱世------------------------------------------,永嘉元年,并州上党郡,泫氏县郊。,混着霉味与柴禾的烟火气,刺得任旻鼻腔发酸。,入目是糊着破麻纸的窗棂,漏进昏黄的天光,身下铺着的是磨得发亮的干草,身上盖着一床打了十几个补丁、薄得像纸的麻布被。“哥!你醒了!”,一个面黄肌瘦、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扑到炕边,小手紧紧攥着他的手腕,眼眶通红,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小姑娘约莫七八岁,衣衫褴褛,却生得眉眼清秀,正是他这具身体的妹妹,任嘉。“阿旻,我的儿,你可算醒了!”、鬓角染霜、满脸沟壑的妇人扑过来,枯瘦的手抚上他的额头,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妇人是他的母亲刘氏。,发不出完整的声音,只哑着嗓子挤出几个字:“娘……嘉儿……”:原主也叫任旻,年方十六,父亲早亡,全靠母亲刘氏纺线、打零工,拉扯他和妹妹任嘉长大。原主昨日去山里挖野菜,遇上山匪劫掠,被推下山崖,摔断了腿,又染了风寒,高热不退,没撑住,便让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历史系研究生任旻,占了这具身体。,八王之乱刚落幕,中原大地满目疮痍,官府横征暴敛,而北方的匈奴、羯、鲜卑、氐、羌五胡,早已虎视眈眈,永嘉之乱的阴霾,正沉沉压在汉家儿郎的头顶。,浑浊的眼里瞬间涌出泪水,抬手抹了抹,哽咽道:“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娘去给你煮点米汤,就剩最后一把粟米了,你好好歇着。”,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哥,我守着你,不让坏人来。”,又一酸。这具身体的原主懦弱胆小,在这乱世里,只能任人宰割,可他不一样。他熟读魏晋南北朝史,深知接下来的五胡乱华,是汉民族千年未遇的浩劫——胡人铁骑所至,烧杀抢掠,视汉人为“两脚羊”,屠戮殆尽,千里赤地,白骨露于野。,更不能眼睁睁看着万千汉人同胞,沦为异族砧板上的鱼肉。“娘,”任旻撑着身子坐起来,腿上传来钻心的疼,却咬着牙忍住,“村里……最近是不是不太平?”
刘氏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叹了口气,眼底满是恐惧:“何止不太平……匈奴的骑兵,还有羯族的杂胡,三天两头来村里抢粮、抢东西,见了年轻姑娘就掳走,见了壮丁就抓去做苦力,不听话的,一刀就砍了……前村的王家小子,就因为不肯交粮,被胡人活活打死了,他娘哭瞎了眼……”
任嘉往任旻怀里缩了缩,声音发颤:“哥,那些胡人好凶,他们的刀好亮,上次来,把咱们家的锅都抢走了……”
任旻抱紧妹妹,指尖冰凉。他知道,这只是开始。再过不久,刘渊起兵,石勒肆虐,中原大地将变成人间炼狱。
正说着,屋外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马蹄声,夹杂着胡人粗野的嘶吼,还有百姓凄厉的哭喊声。
“不好!胡人又来了!”刘氏脸色煞白,慌忙把任嘉往炕底推,“嘉儿,快藏好!阿旻,你躺着别动,娘去应付!”
“娘!别去!”任旻一把拉住刘氏,他清楚,胡人残暴,妇人上前,只会白白送命。
话音未落,茅草屋的破门被一脚踹开,三个穿着皮甲、留着络腮胡的羯族胡人闯了进来,手里握着弯刀,脸上满是狰狞的笑意。
为首的胡人扫了一眼屋内,目光落在刘氏身上,淫邪地笑了起来,用半生不熟的汉话喝道:“老虔婆!粮食!交出来!不然,把你这小丫头掳走,给俺们当媳妇!”
另一个胡人伸手就去抓炕底的任嘉,任嘉吓得尖叫一声,死死抱住炕柱。
“住手!”任旻猛地站起身,腿上的剧痛让他眼前一黑,却硬生生站稳,挡在刘氏和任嘉身前,目光冷冽地盯着三个胡人。
胡人愣了一下,随即哄堂大笑:“一个病秧子,也敢拦俺们?找死!”
为首的胡人挥起弯刀,就朝任旻砍来。刘氏尖叫着扑过来,想护住儿子,却被胡人一脚踹在胸口,重重摔在地上,嘴角溢出鲜血。
“娘!”任嘉哭喊着爬出来。
任旻目眦欲裂,前世的知识与今生的怒火交织在一起。他没有硬拼,而是侧身躲开弯刀,顺手抓起炕边的一根烧火棍,精准地打在胡人持刀的手腕上。
“哐当”一声,弯刀落地。
胡人吃痛,怒吼着扑上来,任旻利用身形灵活,绕到胡人身后,用烧火棍狠狠砸在他的后颈,胡人闷哼一声,栽倒在地。
另外两个胡人见状,又惊又怒,挥刀齐上。任旻记得,这茅草屋的墙角,堆着一堆晒干的荆棘,他猛地一脚踹过去,荆棘漫天飞舞,扎得两个胡人嗷嗷直叫,视线受阻。
趁此机会,任旻捡起地上的弯刀,横在身前,声音沉稳有力:“滚出这里!否则,我杀了你们!”
他的眼神锐利如刀,没有丝毫惧色,与往日懦弱的任旻判若两人。两个胡人看着倒地的同伴,又看着手持弯刀、气势逼人的任旻,心里发怵,骂骂咧咧地扶起同伴,狼狈地跑出了茅草屋。
屋内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刘氏的咳嗽声和任嘉的抽泣声。
任旻扔下弯刀,快步走到刘氏身边,扶起她,声音哽咽:“娘,你没事吧?”
刘氏捂着胸口,看着眼前的儿子,满眼的不敢置信:“阿旻……你……”
“娘,”任旻握紧母亲的手,一字一句道,“以前的任旻,已经死了。从今往后,我会保护你和嘉儿,保护村里的人,再也不让胡人欺负我们汉人!”
任嘉扑进任旻怀里,小身子不停颤抖:“哥,你好厉害……可是,胡人还会来的,他们人多……”
任旻摸了摸妹妹的头,眼底闪过坚定的光芒。他知道,仅凭一己之力,根本无法对抗乱世。要活下去,要改变历史,必须团结所有能团结的汉人同胞。
接下来的几日,任旻一边养伤,一边开始谋划。他教村里的青壮年,用木头制作简易的长矛、弓箭,在村口搭建防御栅栏;教妇孺们储存粮食,挖掘地窖,把粮食藏在地下;他还利用现代的急救知识,救治了几个被胡人打伤的村民。
村里的人一开始对他半信半疑,可当任旻用计谋,再次打退了一小股来劫掠的胡人后,所有人都对他心悦诚服,推举他做了村里的主事。
一日傍晚,任旻坐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看着夕阳染红天际,任嘉端着一碗烤得香甜的红薯跑过来,递到他手里:“哥,我偷偷烤的,给你吃。”
红薯的热气暖了任旻的手,他掰了一半,递给妹妹:“嘉儿吃,哥不饿。”
任嘉摇摇头,把红薯塞回他手里:“哥要保护大家,要多吃点。”
不远处,刘氏正和村里的妇人一起纺线,看到兄妹俩的模样,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是乱世里,难得的温馨片刻,也是任旻心中最柔软的牵挂。
可这份温馨,很快就被打破了。
几日后,一支数百人的匈奴骑兵,席卷了附近的几个村落。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汉人百姓的哭喊声、惨叫声,响彻云霄。
消息传到任旻所在的村落时,村里的人都慌了,有人想要逃跑,有人想要投降,哭声一片。
“跑?能跑到哪里去?天下之大,皆是胡人的天下!投降?你们忘了前村的人吗?投降的,全被砍了脑袋!”任旻站在高台上,声音洪亮,穿透了所有人的慌乱,“我们是汉人!是炎黄子孙!我们的祖先,曾横扫六合,威震四方!如今,不过是一群蛮夷,就想骑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屠戮我们的同胞,你们甘心吗?”
他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看到了他们眼底的绝望,也看到了深埋在骨子里的血性。
“不甘心!”一个壮丁怒吼一声。
“不甘心!”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嘶吼,声音震彻山谷。
刘氏走到任旻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娘支持你。咱们汉人,就算死,也不能做蛮夷的奴隶!”
任嘉拉着任旻的衣角,小脸上满是坚定:“哥,我不怕,我要和哥一起,保护大家!”
任旻眼眶一热,伸手将母亲和妹妹揽入怀中。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孤身一人。他要以这小小的村落为起点,点燃汉家反抗的星火,哪怕星火微弱,也要燎原,要在这五胡乱华的黑暗岁月里,为汉人同胞,撑起一片天。
匈奴骑兵很快就到了村口,为首的将领骑着高头大马,看着村口简陋的防御工事,哈哈大笑:“一群贱民,也敢反抗?今日,便将你们全部屠戮,喂我的战马!”
任旻手持长矛,站在防御栅栏后,身后是全村的男女老少。他深吸一口气,高声喝道:“汉人儿郎,随我杀敌!护我家园,守我同胞!”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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