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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国当苟王
作者: 时间与废墟
言情小说
连载
主角是沈白张辽的现代言情《我在三国当苟王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作者“时间与废墟”所主要讲述的是:我在三国当苟王
2026-04-20 04: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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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来的第一件事:排队吃饭
我叫沈白,某大历史系研二学生,主攻方向是东汉末年军事制度,导师说我的论文《论东汉募兵制下的基层组织结构》写得还行,建议我继续考博。
我心想考什么博,读博的尽头不还是找不到工作。
然后我就穿了。
起因是我在图书馆七楼古籍阅览室翻一本《后汉书》,翻到《皇甫嵩传》那页的时候,发现有人在页边写了密密麻麻的批注。字迹很旧,但内容离谱得很——“黄巾军编制有问题张角其实不懂兵法若我在184年,当如何如何”之类的。我越看越来劲,翻到最后一页,批注戛然而止,只留了一行字:“读此书者,可往长社一游。”
我当时只觉得这人挺中二的,掏出手机拍了张照。
下一秒,手机屏幕炸了。
白光过后,我趴在一片泥地上,嘴里全是土。周围全是人,都穿着粗布短褐,灰头土脸,排着长长的队伍。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味道——汗水、马粪、皮革、铁锈,还有某种我从未闻过的、像是发酵了很久的咸菜缸底的气味。
我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不会是军训吧?
然后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没了。冲锋衣、牛仔裤、运动鞋全没了。我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麻布衣,脚上一双草鞋,大脚趾还露在外面。
我茫然地跟着队伍往前挪。前面一个大叔回头看了我一眼:“新来的?”
“呃……是。”
“叫什么?”
“沈白。”
“没问你名字,问你籍贯。”
“呃……南阳?”
大叔点点头:“南阳兵,不错。我是汝南的,老李。”
我忍住了告诉他“根据《后汉书·郡国志》,汝南郡在184年的人口密度大约是每平方公里四十七人”的冲动。
队伍排了很久,终于轮到我了。一张破桌子后面坐着个穿皮甲的中年军官,胡子拉碴,眼皮都懒得抬:“姓名。”
“沈白。”
“籍贯。”
“南阳。”
“会什么?”
我沉默了一下。
这个问题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会什么?我会写论文,会做PPT,会熬夜赶deadline,会用知网查重,会算加权平均分,会一边听导师骂我一边在心里骂他。但这些东西说出来,眼前这位军官大概会直接把我踢出队伍。
“我会……认字。”我说。
军官的眼皮抬了一下。
“认字?认多少?”
“全认。”
他的眼皮彻底抬起来了。
“你小子不会是哪个破落世家跑出来的吧?”
“不是不是,”我赶紧否认,“就是……家里供我读了几年书。”
军官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从桌下抽出一卷竹简,摊开来,指着其中一行:“念。”
我低头一看。小篆。不是隶书,是小篆。我硕士论文里专门有一章分析过东汉公文用字,小篆用于正式文书,隶书用于日常。
幸好我论文写得够认真。
“建宁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赐民爵一级,鳏寡孤独粟,人五斛。”我流利地念了出来。
军官的表情变了。他上下打量了我两眼,像是发现了什么稀罕物件。
“行,你小子认字。那——”他指了指竹简上的“鳏寡孤独”四个字,“这四个字什么意思?”
“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
军官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转头朝身后帐篷喊了一声:“文远!过来!”
帐篷帘子一掀,走出来一个年轻人。二十出头,身材不算高大但很结实,面容清秀,一双眼睛格外有神。
“什么事?”
“这小子认字,全认,连小篆都认得。你看看能不能用。”
那个被叫做“文远”的年轻人走过来,拿起竹简扫了一眼,又看了看我。他的眼神比军官锐利得多,像是一眼就能把人看透。
“小篆确实不好认,”他说,“你是哪里学的?”
我心里一紧。编故事不是我的强项,但好在我读过足够多的论文。
“家父……曾为郡吏,教我认字。”
“郡吏之子怎么跑来当兵?”
“家道中落。”
年轻人看着我,嘴角微微翘了一下。我不知道他信了没有。
“行,跟我来吧。正好缺个能写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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