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起榻帷幔,截玉臂皓腕。肤如凝脂,冰肌玉骨,以象女子如何丽质成。
煞景,本该无暇臂之,竟然布满伤痕,好似簪子所划,已然脱痂,尚且猩刺目。
丫鬟儿畔,边垂泪,边主子药,抽抽噎噎着话:“姐,您何苦样折磨自己?赫连公子今便成婚,倘若真顾您半分,又任由您被妒妇欺凌?”
玉臂伤痕累累女子闺名“晗初”,华,醉牌魁,素“熙第美”之称。
此刻位美正躺榻之,神憔悴、面如。但美而妖、艳而俗含烟之态如此众,便宛如朵濯清芍,精致得藏也藏。
闻丫鬟儿劝解,晗初并没回话,只双眸无神着帐顶,如具艳尸,无。
晗初,缘何之还与鸳鸯交颈赫连公子,竟忽然弃而,甚至连半句解释都没,只派厮通传,成婚。
第个入幕之宾,也唯个。原以为般缠绵永无休止之,如今,些盟誓终成过烟。
赫连公子,竟逢作戏吗?
曾经等,无阻只求睹芳容,赫连;
曾经掷千,寻稀世珍宝博笑,赫连;
曾经怀,对怜加,赫连;
而如今,任由被未婚妻子肆欺凌,还赫连。
个满满放里儒雅男子,至今所留,唯满臂簪痕,妻子恶毒***。
晗初曾以为自己逃脱青女子惨宿命,事实摆,仍没能逃得字魔咒——逢作戏、负幸。
斜阳渐渐吞没最抹昏,也带黯淡。
今夜醉格清,只因簪缨世赫连氏与当朝族氏联姻之,皇侯爵公卿、达官显宦皆参加隆婚宴,睹两族共结百之好。
赫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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