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刻的容颜荒原没有名字。如果非要给它一个称谓,老羊倌陈默会称之为“家”。
七十四年的人生,他有六十年是在这片望不到边的黄土地上度过的。风是这里唯一的常客,
刮了几十年,把他的脸刻成了核桃壳,把他的头发吹成了雪。清晨五点,天还黑着,
陈默已经被羊叫声唤醒。这不是自然的醒来,
而是多年来身体养成的习惯——就像荒原上的芨芨草,到了季节就要抽芽。
他摸索着穿上打满补丁的蓝布褂,布料硬得像牛皮纸,洗得发白的地方透出经纬。
蹬上那双补了三次的胶鞋,扛起磨得发亮的羊铲,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风立刻灌了进来,
带着荒原特有的味道——干草、沙土、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盐碱味。羊圈在土坡下,
胡杨木和红柳条编扎的篱笆已经豁牙露齿。陈默解粗麻绳的动作很慢,
手指关节肿大如老树根上的疙瘩,每个指节都向外凸出,那是多年类风湿留下的印记。
“走了,走了。”他哑着嗓子喊。声音被风撕碎,散在荒原上,几乎听不见。但羊群懂。
领头的老羯羊第一个站起来,犄角弯成完美的月牙形,眼神浑浊却透着岁月赋予的精明。
它今年十三岁,在羊里算高寿了。陈默记得它出生那年,荒原下了罕见的大雨,
老伴说这是吉兆。羊群涌出来,像一股灰白色的水流。陈默跟在后面,羊铲拄在地上,
一步一步踩碎满地晨光。东方泛起鱼肚白,荒原渐渐显露出它的轮廓——无边无际的枯黄,
点缀着一簇簇灰绿的芨芨草,远处是连绵的沙包,像大地的脊梁。陈默找了个高土墩坐下,
摸出旱烟袋。烟荷包是蓝布底,绣着一朵歪歪扭扭的山丹丹。这是老伴生前缝的,针脚粗糙,
花朵不对称,但陈默用了三十年,边角都磨出了毛边。他捏一撮烟丝按进黄铜烟锅,
用火镰打火。嗤啦——火星在风里明灭好几次才点燃烟丝。第一口烟吸进去,
辛辣的味道直冲喉咙,他忍不住咳嗽起来。这些年咳嗽越来越频繁,
他知道自己的肺不行了——就像这片荒原,被岁月一点点掏空。烟雾袅袅升起,
模糊了他沟壑纵横的脸。他望着天与地连成一线的远方,心里空落落的。老伴走后,
这种空落落的感觉就住进了他心里,像荒原上的风,无孔不入。“老陈头!老陈头!
”呼喊声从远处传来。陈默眯起眼睛,看见一个人影骑着摩托车在土路上颠簸而来。
是邮递员小李,每周二和周五会来一趟,给荒原上零散的几户人家送信。
摩托车在土墩旁停下,扬起一阵尘土。小李摘下头盔,露出被晒得黝黑的脸:“有你的信!
还有汇款单!”陈默接过信封,上面是工整的钢笔字——杨晓帆寄。是小杨,
那个五年前在荒原迷路的大学生。“念。”陈默不识字。小李展开信纸,
清了清嗓子:“陈默大爷,您好。我是小杨,您还记得我吗?我回到北京后,
把在荒原的经历写成了文章,发表在了杂志上。编辑说写得好,读者也喜欢。
随信寄去杂志和稿费三百元。杂志上有您的照片,是我偷偷拍的,您别生气。
我还想今年暑假再去看您,看看荒原,看看雪绒......”听到“雪绒”两个字,
陈默的手抖了一下。烟锅里的烟灰洒在裤子上,他慌忙拍打。
“雪绒......”他喃喃道,“雪绒走了。”小李没听清:“什么?”“没什么。
”陈默摇摇头,“继续念。”信很长,小杨详细讲述了回学校后的生活,说他的文章得了奖,
说同学们听了荒原的故事都很感动,说他正在写一本书,就叫《荒原牧羊人》。念完信,
小李又从邮包里拿出一本杂志。封面是蓝色的,上面印着几个大字:《北方文学》。
翻到第八页,果然有一张陈默的照片——他蹲在地上给雪绒喂草,夕阳从侧面照过来,
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照片下面有一行小字:荒原守护者。陈默接过杂志,
粗糙的手指摩挲着纸面,摩挲着照片上自己的脸。
他从未这样仔细地看过自己——原来自己已经这么老了,老得像一株枯死的胡杨。
“拍得挺好。”他低声说。小李笑了:“陈大爷,您成名人了!这杂志全国都能看到呢!
”陈默没有说话。他把杂志小心地折好,放进怀里,贴着胸口的位置。
那里还装着老伴的照片,黑白的,已经泛黄。小李又说了些别的——镇上的变化,
新开的超市,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了。陈默静静听着,偶尔点点头。
最后小李骑着摩托车走了,荒原又恢复了寂静。陈默重新点上烟,深吸一口。
这次他没有咳嗽,烟雾从鼻孔缓缓溢出,融进荒原的空气里。他想起了小杨。
五年前的那个夏天,那个穿着冲锋衣、满脸尘土的年轻人,跌跌撞撞地走向他,
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他的胳膊。“大爷,
我迷路了......”年轻人的嘴唇干裂渗血,眼睛里有濒死的恐惧。陈默收留了他三天。
三天里,小杨跟着他放羊,看他给羊治病,看他修补篱笆,看他坐在门槛上看夕阳。
小杨问了很多问题——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荒原?不孤单吗?将来怎么办?陈默的回答很少。
他不是不想说,是不知道怎么说。有些感受,就像荒原上的风,你能感觉到它,却抓不住它。
小杨走的那天,把相机留给了他。“大爷,您用它拍羊群,拍荒原,拍您想拍的一切。
”陈默学了很久才学会按快门,第一张清晰的照片就是雪绒——它那时刚满一岁,浑身雪白,
在草坡上蹦跳,像一团会移动的云。后来相机没电了,陈默也没去镇上充电。
他把相机收在木箱里,和那些舍不得扔的旧物放在一起——老伴的梳子,儿子小时候的玩具,
还有一本1978年的日历。“该回去了。”陈默自言自语,撑着羊铲站起来。腿有些麻,
他站了一会儿才缓过来。年轻时他能一口气走二十里地不歇脚,现在走几步就要喘。
时间对谁都不客气,对人如此,对荒原也如此。回羊圈的路上,陈默绕道去了老伴的坟前。
坟在土坡向阳的一面,挨着羊圈。坟头上已经长出了草,灰绿色的,在风里摇晃。
坟前立着一块简单的木牌,上面是他用刀子刻的字:爱妻秀英之墓。
旁边是他种的那棵胡杨树苗,五年了,才长到齐腰高。胡杨在荒原上长得慢,
一年就长一点点,但活得久,能活一千年。陈默常想,等这棵树长大了,他就该去陪老伴了。
“秀英,”他蹲下来,用手拔掉坟头的几株杂草,“今天有小杨的信,他说要回来看我。
还寄了钱,三百块呢。我打算用这钱把羊圈的篱笆修一修,西边那截快塌了。”风吹过,
草叶沙沙响,像是回应。“雪绒走了。”陈默的声音低下去,“去年冬天走的。
我把它埋在你旁边了,你们做个伴。”他的眼眶有些发热,赶紧抬起头看天。
荒原的天总是很蓝,蓝得纯粹,蓝得让人心慌。“我得走了,羊该喂了。
”他拍拍膝盖上的土,站起身。转身时,余光瞥见远处沙包顶上有个灰影一闪而过。
陈默停下脚步,眯起眼睛仔细看。沙包上什么也没有,只有风卷起的沙尘。但他知道,
那是老伙计——那头瘸腿的孤狼。第二章 狼踪秋霜刚落,荒原就瘦成了一幅枯墨画。
风卷着沙砾,刮过芨芨草枯黄的梢头,发出细碎的呜咽。老苍蹲在一道被风沙蚀出的沟壑里,
下巴抵着前爪,浑浊的黄老苍蹲在被风沙蚀出的沟壑里,像一块灰色的石头。
它的位置选得很好——背风,隐蔽,又能俯瞰整片草坡。从这里能看到陈默的羊群,
能看到那个总是一个人放羊的老人,能看到荒原上的一切。它已经在这里观察了三天。
三天前,老苍从北边的山地来到这片荒原。它不是自愿来的,是被迫的。
山里的食物越来越少,人类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它的栖息地不断被压缩。最后,
它不得不离开世代生活的山林,来到这片相对开阔的荒原。但荒原也不好过。草场退化,
水源减少,能捕到的猎物寥寥无几。三天来,老苍只吃过一只瘦弱的鼠兔,
那点肉连塞牙缝都不够。饥饿像火一样烧着它的胃。
更糟的是右前腿的旧伤复发了——那道从肩胛蜿蜒到脚踝的伤疤在阴雨天隐隐作痛,
现在虽然不是雨天,但连日的奔波让伤腿肿了起来,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疼。
老苍记得这道伤的来历。三年前,它还是一头壮年狼,是狼群的主力猎手。那年冬天特别冷,
猎物都躲了起来,狼群饿了好几天。最后狼王决定冒险——去袭击牧民的羊圈。
那是一个风雪夜,狼群悄悄靠近山脚下的村庄。羊圈是石头垒的,很坚固,
但篱笆门是木头的。老苍的任务是咬断拴门的绳子,它是狼群里牙口最好的。
就在它快要成功时,牧羊犬发现了它们。激烈的搏斗开始了。老苍被三只牧羊犬围攻,
它咬死了一只,抓瞎了另一只的眼睛,但第三只狗趁它不备,咬住了它的前腿。
骨头碎裂的声音,老苍至今还记得。要不是狼王及时赶来,它可能就死在那里了。
最后狼群仓皇逃离,什么也没得到,还损失了两名成员。从那以后,老苍的速度就跟不上了。
它不再是主力猎手,渐渐被边缘化。狼群是残酷的,弱肉强食是刻在基因里的法则。
当老苍在一次围猎中再次失手,狼王用一声低吼将它逐出了族群。那天的雪很大,
鹅毛般的雪片打在脸上像刀子割。老苍站在雪地里,看着狼群的身影消失在白茫茫的暮色中,
狼王健壮的脊背在雪雾中晃了晃,终究没有回头。它没有追。狼的骄傲不允许它摇尾乞怜。
独自生存的第一年最艰难。受伤的腿让捕猎变得几乎不可能,它只能捡食一些腐肉,
或者挖鼠兔的洞。有好几次,它差点饿死。但每一次,它都撑过来了。因为它是一头狼,
狼的生命力就像荒原上的芨芨草,看起来枯黄脆弱,根系却深扎大地。现在,
它又来到了一个临界点。如果再找不到食物,它可能真的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老苍的目光落在陈默的羊群上。那些羊肥硕,笨拙,是完美的猎物。
但它知道不能轻易出手——那个老人虽然看起来老迈,但手里的羊铲很准,
而且荒原上的牧羊人大多有猎枪。更重要的是,老苍观察了三天,发现这个老人有些不同。
他放羊时总是慢悠悠的,不着急赶路,有时会停下来看天,一看就是好久。他对羊很好,
会给生病的羊单独喂药,会给刚出生的小羊裹棉袄。最重要的是,他总是一个人。
独居的老人,独行的狼。老苍心里生出一种奇怪的共鸣。黄昏时分,陈默开始赶羊回圈。
老苍压低身子,在沟壑里移动,保持安全距离跟着。它想摸清老人的行动规律,
想找到最合适的时机。羊圈在土坡下,篱笆破旧,有很多缺口。
老苍潜伏在五十米外的沙包后,看着陈默把羊赶进去,数了数,拴好门,
然后走向旁边的土坯房。烟囱冒出炊烟,很快,空气中飘来玉米饼的香味。
老苍的肚子咕咕叫起来,口水不受控制地分泌。它已经五天没吃过正经东西了。夜深了,
荒原气温骤降。老苍蜷缩在沙包背风处,把鼻子埋进蓬松的尾毛里保暖。
月光洒在它斑驳的皮毛上——曾经油亮的灰黑色毛发如今干枯杂乱,夹杂着大量花白的绒毛。
它想起年轻时的自己。那时它是狼群里最勇猛的猎手,速度如闪电,能在黄羊群里穿梭自如,
一口咬住最肥硕的那只喉咙。鲜血溅在皮毛上,像盛开的红梅。
那时的荒原在它眼里是广袤的猎场,是它的王国。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那不是悲伤,
是狼对往昔荣光的怀念。凌晨两点,老苍决定行动。它悄悄靠近羊圈,
跛腿在沙地上拖出浅浅的痕迹。距离二十米时,它停下来,竖起耳朵听。羊群很安静,
只有偶尔的反刍声。篱笆门用粗麻绳拴着,打个死结。老苍观察了一会儿,
绕到羊圈西侧——那里有一段篱笆快塌了,只用几根木棍勉强支撑。它用鼻子拱了拱,
木棍晃了晃。再用力一点,就能弄开一个缺口。但就在这时,土坯房的门开了。
陈默披着棉袄走出来,手里提着马灯。昏黄的光晕在黑暗中划出一道弧线。老苍立刻趴下,
身体紧贴地面,心跳如鼓。陈默没有朝羊圈来,而是走到屋侧的旱厕。几分钟后,
他提着马灯回去了,门关上,灯光消失。老苍松了口气,但失去了继续行动的勇气。
它退回沙包后,等待下一个夜晚。接下来的三天,老苍继续观察。
它发现老人每天的生活规律得像日出日落:五点起床放羊,十点休息抽烟,下午四点回圈,
晚上七点吃饭,九点睡觉。羊群的数量是六十三只,其中十一只是小羊羔。第四天,
机会来了。下午突然起了沙尘暴。黄沙漫天,能见度不足十米。陈默匆忙赶羊回圈,
但风太大,羊群不听指挥,四处乱窜。老苍看见有两只小羊羔被风刮离了羊群,
正惊慌地叫着。它毫不犹豫地冲了出去。风沙打得眼睛睁不开,老苍眯着眼,
凭着气味和声音靠近那两只小羊。距离十米时,它已经能看清它们颤抖的身影。
只需一个冲刺,它就能咬住其中一只的喉咙——“咩——!”凄厉的叫声。不是小羊,
是另一只羊。老苍扭头,看见一只白色的母羊正挡在小羊前面,弓着背,做出防御姿态。
它的毛色雪白得刺眼,脖颈处有一绺浅褐色的毛,像墨笔轻轻点了一下。老苍愣住了。
它从未见过这样的羊——面对狼不但不逃,反而主动保护幼崽。狼的本能告诉它应该攻击,
但某种更深层的东西阻止了它。就在这犹豫的瞬间,陈默赶到了。老人逆着风沙跑来,
羊铲举过头顶,像一尊战神。他的蓝布褂被风吹得鼓起,白发在风中狂舞。那一瞬间,
老苍竟然有些畏惧——不是对武器,是对那种不顾一切的气势。陈默没有攻击它。
他冲到母羊和小羊身边,用身体护住它们,然后转向老苍,举起羊铲。“滚!”他嘶声喊道。
声音不大,但其中的愤怒和决绝让老苍后退了一步。它看着老人,看着那只白色的母羊,
喉咙里发出一声不甘的低吼,然后转身,一瘸一拐地消失在风沙中。陈默没有追。
他把两只小羊羔抱起来,那只白色母羊紧紧跟在他身边,不停地用头蹭他的手,像是感谢。
“雪绒,”陈默摸着母羊的头,“你是个勇敢的妈妈。”风沙更大了,
陈默加快脚步赶羊回圈。清点数量时,发现少了一只——不是小羊,是一只老母羊,
可能被风刮远了,也可能自己走失了。陈默想出去找,但天色已暗,风沙未停,出去太危险。
他叹了口气,把篱笆门拴好,心里沉甸甸的。那只老母羊跟了他八年,生了十一胎,
是羊群里的功臣。如果它真的丢了,或者被狼吃了......陈默摇摇头,不愿再想。
土坯房里,他生火做饭。简单的玉米糊糊,就着咸菜吃。饭桌上多摆了一副碗筷——老伴的。
这是她去世后养成的习惯,好像这样她就还在。“秀英,”他对着空碗说,
“今天差点出大事。那只瘸腿狼来了,想叼小羊。多亏雪绒挡着,不然......”窗外,
风还在呼啸。荒原的夜漫长而寒冷,但对有些人、有些生灵来说,这漫长和寒冷才刚刚开始。
第三章 意外的羁绊暴风雪在凌晨两点降临。起初只是细碎的雪粒,敲打着土坯房的窗户。
陈默被吵醒了,他披衣下床,推开一条门缝往外看。外面已经白茫茫一片,风卷着雪片狂舞,
像无数白色的幽灵。他心里一沉。这种天气对羊群是致命的,尤其是刚出生的小羊羔。
穿上最厚的棉衣,再披上那条破旧的军用棉被,陈默提着马灯冲进风雪中。雪已经没到脚踝,
每一步都艰难。羊圈里传来骚动的声音——羊群感到了不安。
马灯的光在风雪中只能照出几米远。陈默检查羊圈,
发现西侧那段快塌的篱笆果然出问题了——积雪压垮了支撑的木棍,豁开一个半米宽的口子。
“坏了!”他暗叫不好,赶紧查看羊群。数了两遍,心沉到谷底:少了四只羊。两只成年羊,
两只小羊羔。从脚印看,它们是从缺口出去的,脚印很快就被风雪掩盖了。陈默犹豫了。
这么大的风雪,出去找羊等于冒险。但他不能不去——那是四条命,是他一点一点养大的。
他回屋拿了根麻绳,一头系在腰间,一头系在羊圈的木桩上。这样就算迷路,
也能顺着绳子回来。又往怀里揣了两块玉米饼和一小瓶烧酒,
这是老伴生前教他的——关键时刻能保命。钻进风雪的那一刻,陈默感觉自己像一片落叶。
风太大了,吹得他站不稳,雪片打在脸上生疼。他弯着腰,一手提着马灯,一手拄着羊铲,
沿着隐约的脚印往前走。脚印很快消失了。陈默站在原地,四面八方都是白茫茫一片,
分不清东南西北。他想起老伴的话:“在荒原上迷路,就找胡杨。胡杨长在水脉上,
找到胡杨就找到路。”但风雪中哪看得见胡杨?陈默硬着头皮选了一个方向。
走了大概半小时,马灯的火苗忽明忽暗——煤油快烧完了。他停下脚步,
靠在一块岩石后避风,掏出玉米饼啃了一口。饼已经冻硬了,咬起来像石头。就在这时,
他听见了一声微弱的咩叫。陈默精神一振,循声望去。声音来自左前方的一个浅沟。
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去,马灯照出沟里的情景——两只小羊羔蜷缩在一起,浑身盖满了雪,
瑟瑟发抖。旁边卧着一只成年羊,已经冻僵了,身体硬得像木头。是那只老母羊。
它用身体为小羊挡风,自己却冻死了。陈默的眼泪涌了出来。他跪在雪地里,
用手拍掉老母羊身上的雪,抚摸它冰冷的脸。“老伙计......”他哽咽着。
小羊羔看见他,发出求救的叫声。陈默赶紧脱下棉衣,裹住两只小羊抱在怀里。
它们的身体冰凉,心跳微弱,再不取暖就来不及了。马灯的火苗跳了几下,熄灭了。
世界陷入黑暗,只有风雪呼啸。陈默凭着记忆往回走,但很快就迷失了方向。
绳子已经放到头了,他解下腰间的绳结,发现自己站在完全陌生的地方。
周围没有任何参照物,只有无尽的白。恐惧像冰冷的蛇爬上脊椎。陈默知道,
在荒原的暴风雪中迷路意味着什么。十年前,邻村的牧羊人就是这样失踪的,
三天后才找到尸体,冻得像冰雕。他抱着小羊,靠着一处背风的土坡坐下。从怀里掏出烧酒,
抿了一小口。辣味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带来一丝暖意。他又把酒倒在手心里,
搓热了敷在小羊身上。时间一点点过去,体温一点点流失。陈默感到困倦,眼皮越来越沉。
他知道不能睡,睡了就再也醒不来了。但寒冷像催眠曲,
诱使他闭上眼睛......就在意识模糊的边缘,他听见了一声狼嚎。不是远处的狼群,
是近处。陈默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握紧羊铲。黑暗中,
两点绿光在风雪中闪烁——是狼的眼睛。狼慢慢走近,
马灯熄灭前最后的光让陈默看清了它——是那只瘸腿的孤狼。它身上盖着雪,跛腿拖在身后,
看起来也很狼狈。陈默举起羊铲,准备拼命。但狼没有攻击,它停在五米外,
盯着陈默怀里的两只小羊。僵持了几分钟,狼突然转身,朝一个方向走去。走了几步,
它停下来,回头看着陈默,发出一声低吼。陈默愣住了。狼的意思很明显:跟我走。
但这是陷阱吗?狼会救人?陈默的理智告诉他不可能,但直觉又告诉他,这头狼不一样。
犹豫了片刻,陈默做出了决定。他抱着小羊站起来,跟着狼往前走。狼走得很慢,
时不时停下来等他,像是在确认他是否跟上。他们在风雪中走了大概半小时。
就在陈默快要撑不住时,狼停下了。面前是一个背风的山谷,谷底竟然有一处泉眼,
泉水冒着热气,周围一圈没有雪。温泉!陈默几乎要跪下来感谢上天。他把小羊放在泉眼边,
温暖的水汽立刻包裹了它们。小羊的颤抖渐渐停止,发出舒服的咩咩声。
陈默也捧起泉水喝了几口,温热的水顺着喉咙流下,驱散了体内的寒意。他回头想找那头狼,
但它已经不见了,只有雪地上的一串脚印延伸到山谷外。
“谢谢......”陈默对着风雪低语。那一夜,陈默抱着小羊在温泉边度过。天亮时,
风雪停了,荒原一片银装素裹,美得让人窒息。他顺着来时的脚印往回走,
两个小时后回到了羊圈。篱笆的缺口更大了,但剩下的羊都还在。陈默修补了篱笆,
把两只小羊放回母羊身边。那只老母羊的尸体他没能带回来,只能等雪化后再去安葬。
这场暴风雪改变了什么,陈默说不清。但他知道,自己和那头瘸腿狼之间,
有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三天后,陈默在羊圈外放了一碗玉米糊糊。第二天早上,碗空了,
周围有狼的脚印。从此,每天傍晚,陈默都会在羊圈外放些食物——有时是玉米饼,
有时是剩饭,有时是猎物的内脏。每天清晨,食物都会消失,有时碗边会留下一两根狼毛。
他们从未正面相遇,但都知道对方的存在。
一种无声的约定在荒原上建立起来——你不伤我的羊,我供你食物。一个月后,
发生了一件事。那天陈默放羊时,发现雪绒不对劲。它不吃草,卧在地上,
肚子一阵阵收缩——要生产了。但这是它的第一胎,陈默担心它难产。果然,
生产过程不顺利。小羊的前腿出来了,但头卡住了。雪绒痛苦地叫着,
鲜血染红了身下的草地。陈默急得团团转。他有过接生的经验,但这次情况太棘手。
就在他准备硬拉的时候,远处传来一声狼嚎。是那头瘸腿狼。它站在沙包顶上,看着这边,
又嚎了一声。陈默忽然想起什么。他记得小时候听老人说过,狼的唾液有止血消炎的作用,
母狼会舔舐幼崽的伤口。虽然不知道真假,但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他对着狼招手:“过来!
帮帮忙!”狼犹豫了一会儿,慢慢走过来。它的跛腿在草地上拖出痕迹,走得很慢。
距离十米时,它停下,警惕地看着陈默。陈默指着雪绒:“它难产,
你能不能......我不知道,也许你能帮上忙。”狼当然听不懂人话,
但它看懂了陈默的手势,也闻到了血腥味。它慢慢靠近雪绒,雪绒害怕地挣扎,
陈默按住它:“别怕,它不会伤害你。”狼低下头,开始舔舐雪绒产道周围的鲜血。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雪绒渐渐平静下来,宫缩变得有规律。几分钟后,
随着一声响亮的咩叫,小羊顺利出生了!是一只小公羊,浑身湿漉漉的,像从水里捞出来。
狼继续舔舐小羊,把它身上的羊水舔干净。小羊在它的舔舐下发出微弱的叫声,
四肢开始动弹。陈默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象——狼在帮羊接生,而且成功了。
狼舔干净小羊,又舔了舔雪绒的脸,然后后退几步,蹲坐下来,看着陈默,
像是在说:剩下的交给你了。陈默赶紧用布擦干小羊,把它放到雪绒怀里。
雪绒开始舔舐自己的孩子,母性的本能让它忘记了刚才的恐惧。
“你......”陈默看着狼,不知该说什么。狼站起身,一瘸一拐地走了。走了几步,
它回头看了一眼,眼神复杂。然后消失在沙包后面。那天晚上,
陈默在羊圈外放了双份的食物——一大块煮熟的羊肉,还有两个玉米饼。他坐在门槛上等,
直到看见那个灰色的身影出现,叼起食物,慢慢享用。从那天起,
陈默给狼起了个名字:老苍。老,是因为它看起来年纪不小了;苍,是因为它的毛色灰白,
像荒原的天空。他有时会对着沙包的方向说话:“老苍,今天天气不错。”“老苍,
雪绒的孩子会走路了。”“老苍,秀英的忌日要到了......”当然没有回应。
但陈默觉得,老苍能听懂,就像他能看懂老苍的眼神。荒原上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春天,草绿了,羊群下了十几只小羊羔。夏天,荒原热得像蒸笼,
陈默带着羊群去深处的水洼。秋天,草黄了,要准备过冬的草料。冬天,又是一场场风雪,
一场场生存考验。小杨的信每月都来,说他的书快写完了,说暑假一定回来看他。
陈默把每封信都收好,让邮递员念了又念。他开始期待暑假,不是期待小杨本人,
是期待有人能说说话。但他没想到,比小杨先来的,是另一群人。第四章 闯入者六月初,
荒原上来了一辆越野车。陈默正在放羊,远远看见那辆绿色的车在土路上颠簸,
扬起长长的烟尘。车在土坯房前停下,下来三个人,都穿着卡其色的工作服,戴着安全帽。
“老人家!”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走过来,掏出证件,“我们是地质勘探队的,
想在您这儿讨口水喝。”陈默点点头,带他们进屋。三个人喝了水,好奇地打量土坯房。
墙上挂着老伴的遗像,窗台上摆着几盆仙人掌,炕上铺着洗得发白的床单,
一切都简陋但整洁。“您一个人住这儿?”那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问。他自称姓王,
是勘探队的队长。“嗯。”“放羊为生?”“嗯。”“这片荒原......您了解吗?
比如哪里地势高,哪里有水脉,哪里土质比较特殊?”陈默看了他一眼:“你们要找什么?
”王队长笑了:“不瞒您说,我们怀疑这片荒原下面有东西。可能是矿,也可能是石油。
这次来是做前期勘探,打几个探孔看看。”陈默的心一沉。他想起二十年前,
北边的草原来过勘探队,说是地下有煤。后来真的开了煤矿,草原变成了矿坑,草死了,
水脏了,牧民都搬走了。“没有。”陈默说,“这片荒原什么都没有,只有草和沙子。
”王队长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三人喝完水就走了,说明天还会来。